因涉嫌性犯罪的 NCT 前成员泰一(文泰日)等人,其特殊准强奸案于12日首次公审。
检方指控,泰一等三名被告于去年6月13日凌晨,在梨泰院酒吧偶遇一名中国籍女游客,一同饮酒后将其强行带至住处,并于受害人醉酒无意识状态下实施了轮奸。检方认为,被告人在警方搜查扣押后提交的“自首书”不符合法律定义的自首,且有证据(如群聊记录)表明他们意识到受害人为外国人并试图规避追踪,因此并非偶发性犯罪,而是有预谋且性质极其恶劣。
泰一方面承认了公诉事实,但辩称已向警方提交自首书,并与受害的中国籍女性达成和解,获得了对方的不追究处罚意愿书,以此请求法院从轻处理。
据悉,泰一等人于去年6月13日被立案,9月被不拘留移送检方。若罪名成立,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。警方曾申请拘捕令,但因被告承认罪行被法院驳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