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批评NewJeans”的初创企业联盟与HYBE的“特殊关系”

“批评NewJeans”的初创企业联盟与HYBE的“特殊关系”

韩国最大的初创企业协会——韩国初创企业论坛(以下简称“初创论坛”)最近发声,对HYBE旗下女团NewJeans提出解约一事表示担忧,认为这损害了“信任责任原则”。

这件事之所以引发关注,是因为初创论坛并非娱乐行业机构,却对娱乐公司和旗下艺人的纠纷发表了立场。他们认为,HYBE与其子公司的投资纠纷可能会动摇投资生态的根基,威胁到初创企业生态的生存。

令人惊讶的是,初创论坛的理事会成员中,竟然有HYBE的董事长房时爀。而且,HYBE也是该论坛的正式会员,每年缴纳超过1200万韩元的会费。

为什么大企业HYBE会出现在初创企业协会里?

按规定,初创企业才能成为初创论坛的“正式会员”,而像HYBE这样的大企业只能是“特别会员”,没有投票权,只需要缴纳会费。但HYBE却成了正式会员,不仅有投票权,房时爀还担任理事。

初创论坛方面表示,虽然房时爀确实是理事,但这次的声明是由秘书处先提出的,而且没有经过理事会投票,只是进行了意见传达。他们还说,这次的声明并没有通知到房时爀。

对于HYBE为何能以大企业身份成为拥有投票权的正式会员,论坛方解释说,HYBE大约从2018年开始就是会员了,理事会成员中也有非初创企业的人士,比如机构或律师事务所等。

然而,一位同为初创论坛理事的企业人士却表示,自己根本不知道这次声明的事,也不知道是怎么发表的。

娱乐机构纷纷“炮轰”NewJeans

最近,多个娱乐相关机构也接连发表声明,批评NewJeans。韩国演艺经纪人协会、韩国演艺制作者协会、韩国音乐内容协会等都认为,NewJeans单方面提出解约可能会动摇大众文化艺术产业的根基。特别是韩国演艺制作者协会和韩国音乐内容协会,还指责NewJeans在合约期满前就与其他公司接触,涉嫌“挖墙脚”。值得一提的是,HYBE也是韩国音乐内容协会的理事会成员。

业内人士指出,这些机构的立场更像是站在公司一方,而忽略了艺人的权益。

根据韩国大众文化艺术人标准专属合约,如果一方违约,另一方可以解约。此前,HYBE也曾以违反股东协议为由,单方面通知解除与ADOR代表闵熙珍的股东协议。有律师指出,NewJeans并非第一个因公司违约而提出解约的艺人,HYBE也曾单方面解约,但现在却只批评NewJeans“破坏契约精神”,这显然不公平。

更重要的是,NewJeans事件的起因并非“挖墙脚”,而是HYBE涉嫌不道德经营和歧视NewJeans。 HYBE内部报告中曾出现“抛弃New,另起炉灶”等言论,公司宣传负责人也曾公开表示NewJeans在日本的成绩“不如预期”。律师认为,闵熙珍的背叛罪并不成立,而且闵熙珍和NewJeans是独立的个体,根本没有“挖墙脚”的证据。

专家指出,目前缺乏为艺人发声的组织。NewJeans的情况与当年的东方神起事件类似,当时JYJ也难以在电视台和活动中露面。现在的“歌谣界立场”中,根本没有艺人的声音,所有协会都站在企业一边。即便没有“挖墙脚”的证据,这些协会仍然在强调“挖墙脚”的说法。如果按照这种逻辑,即使是经纪公司有过错,艺人也只能默默忍受。这不仅会损害韩国流行音乐的形象,最终也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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